南昌市腾发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南昌西湖区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 500 元金融界消息,近日,南昌市腾发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南昌西湖区分公司因 2024 年 7 月 18 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邓宇婕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被南昌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给予警告,处以五百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18 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邓宇婕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行为。
南昌市腾发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南昌西湖区分公司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按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 年版)》中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细化标准中从轻处罚的处罚标准的规定,给予警告,处以五百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7月18日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邓宇婕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的行为。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按照《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中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细化标准中从轻处罚的处罚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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